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民法通则》及相关解释,可以归纳有两方面:
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二、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
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依据《合同法》及相关解释、《民法通则》及相关解释,可以归纳有两方面:
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二、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