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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中电信中联通涉嫌垄断 或遭巨额罚单

2011年11月9日  浏览1428次

2011年11月09日12:13央视《新闻30分》

    11月9日消息,据央视《新闻30分》报道,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证实,已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两家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

报道称,查明上述两家公司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涉嫌垄断,若事实成立,上述两家企业或被处以数亿至数十亿元罚款。

以下为节目实录:

不久前,国家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可以说令我国亿万网民大跌眼镜。这份名为《2011年蓝皮书的中国信息化形式分析与预测》的报告显示,截止到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排名全球第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30多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的十分之一,但是平均1兆每秒网速的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4倍。

发改委正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反垄断调查发改委正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反垄断调查

如今,相关部委已就宽带接入问题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并有可能对两家企业进行反垄断处罚。就这个社会普遍的问题,我们的记者独家专访了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

李青告诉我们,今年上半年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接到举报后,就立刻启动了对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的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在宽带接入及网监结算领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等行为。

李青:基本查明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合占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场份额,肯定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就是利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对与自己有竞争关系的对手给出高价,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给出的价格就要优惠一些。这个在《反垄断法》上我们叫做“价格歧视”。

李青说,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间直连宽带为261.5G,仅占两公司拥有1078G国际出口宽带的24.3%。从互联质量看,两公司2011年1-9月骨干网互联时延为87.7-131.3毫秒,丢包率为0.2-1.9%,均不符合原信息产业部《互联网骨干网兼互联网服务暂行规定》中的“时延不得高于85毫秒,丢包率不超过1%”的要求。这也就表明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未实现充分互联互通。

李青:相当于这两张网没有合到一起。那么作为用户,通过一个ISP服务商接入网络,是不可能再去接其他网络,那么就需要把两张大网都接起来。光这一点,我觉得接入成本就是双份的。再一方面,没有互联互通,网民的上网速度也受影响。

另外,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算,如果能够推动市场上形成有效竞争,未来5年可以促使上网价格降低27%-38%,至少为消费者节约上网费用100-150亿元。

记者:如果事实成立的话,依据我们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是什么样的一种处置呢?

李青:处以上一年度营业额1%-10%的罚款。那么对中国电信来讲,它的互联网接入的收入是相当高的,一年大概有500个亿,对于中国联通来讲,大概一年不到300个亿。如果最后经过我们案审事实成立的话,定性准确,我们处罚大概在1%-10%罚款的范围内。

记者根据初步推算,如果事实成立,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为此将遭到数亿到数十亿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