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热线:17701659982 ,13636418136
李箐友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0810984228
  • 地址:徐汇区龙华中路600号绿地中心B座21层
  • 邮编:200120
  • 电话:021-33632298
  • 传真:021-33632359(注李箐友律师收)
  • 手机:13636418136
  • 邮箱:504881591@qq.com
温馨提示
  • 免费咨询方式:电话咨询(不超过15分钟)
  • 付费咨询方式:当事人缴纳费用,材料交由
  • 李箐友律师审核后,在律师办公室当面详谈。
首页 >> 定罪量刑

从犯的量刑

2015年2月6日  浏览768次

从犯如何量刑

我国刑法27条规定: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这就是我国刑法关于从犯的法定概念。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