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的量刑
狭义的坦白是指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被司法人员当场抓获,被群众扭送至司法机关等不具备自动投案情节的情形),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其本质在于,如实交代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广义的坦白包括自首。
坦白有三个构成要件:1.犯罪人被动归案;2.犯罪人如实交代的是被指控的罪行;3.犯罪人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