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验房屋是否有房产证
房产证是证明卖方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重要凭证,若没有房产证,对卖方来说将来可能不能办理产权。
2、房屋产权是否清晰
首先,确认房屋的产权人是否为卖方,要求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其次,房屋权利人若存在好几人(如继承人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夫妻共同共有、其他按份共有等),买方应与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3、了解交易房屋是否在租赁
房屋是否在租赁直接影响买方是否能及时入住或使用该房屋。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因此,买方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在合同中约定入住时间,若不能及时入住,则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4、房屋所在的土地情况
首先,确定土地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若土地是划拨,则买方还应缴纳土地出让金。若土地是出让,则卖方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方则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
其次,确定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和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区别在于50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续期,而70年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
5、房屋质量是否有保证
由于“二手房”买卖中的标的物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买受人对房屋的瑕疵状况也应有理性的判断。
6、物业管理是否到位
7、卖方的各种费用是否已经缴纳
有些卖方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费、水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方不知情而购买房屋,所有的费用有可能有买方来承担。因此,买方在买卖合同中一定要在付清最后一笔尾款前,要求卖方结清各种费用。
8、房屋内的户口问题
对于“二手房”买卖中,当事人约定出卖人迁出户口,并由买受人迁入户口,但此后因出卖人拒不迁出户口而引发纠纷的,当事人虽在买卖合同中就户口迁移事宜作出了约定,但户口迁移涉及相关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的审批制度,属于行政管理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经释明后,当事人仍坚持主张迁移户口的,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9、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约定明确,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的具体约定中应具备以下内容(即: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1、买卖双方的姓名
2、房屋具体地址
3、房价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过户及交房方式、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