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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中遗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2015年3月3日  浏览710次

导读:1、均等分割原则,即在同等条件下,遗产由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2、适当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适当予以照

1、 均等分割原则,即在同等条件下,遗产由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
2、 适当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适当予以照顾;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3、 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即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可少分;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4、 继承人协商原则,即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包括遗产分割时间、方法和份额。
5、 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即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共有等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