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投保 发生工伤怎么办
李箐友律师
职工发生工伤,最急迫的就是医疗和保险理赔,但往往是到此时才发现,用人单位根本没有为他们办理工伤保险。这种情况律师在多年的办案中,遇到过很多,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用工较多的企业,经常为节省费用或恶意用工,而不为劳动者办理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种社会保险。
工伤职工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律师建议: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先咨询律师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伤情能否构成伤残等级,能达到几级伤残,然后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这样比较节约时间;如果用人单位比较顽固,就是不肯赔偿,工伤职工就要咨询律师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了。
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上海市新出台的有关政策规定,2011年7月1日起,从业人员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按规定追偿。
首先,要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时,职工要提交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医疗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社保局一般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事实清楚的,也可以在15日内做出。社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属于可诉范围。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职工可以在接到认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社保局的认定书,并要求重新作出认定。受伤职工只有认定为工伤后,才能谈及工伤待遇。
待伤情稳定后,一般是治疗终结,工伤职工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能力和护理依赖程度。劳动能力伤残等级共分十个等级,最轻的是十级,最重的是一级。护理依赖程度分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
此时可以计算赔偿数目与用人单位谈判,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接受赔偿,那就申请仲裁,任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详询律师。